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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被物流公司丢失 900元货最高只能赔175元作者:常州到石家庄物流公司 上传时间:2012-12-7 浏览次数: 昨日上午,省城市民李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自己托物流公司给外地发的货物,被物流公司丢失了,对方却表示只按运费的最高5倍来赔偿,他认为不合理。此事已经拖了两个多月没有处理。 据李先生讲,9月14日,常州物流www.xindiwl.com他在阳泉的合作伙伴需要货物,当天他通过朝阳物流里的老鸿运物流发5捆礼品包装盒,每捆30个,每个批发价6元,总价值900元,运费35元。一星期后,阳泉的合作伙伴打来电话说没有收到货。随后,李先生来到老鸿运物流公司询问情况。一位负责人说帮忙找找,因为正赶上国庆节,或许货还压在仓库里没来得及发。这位负责人让李先生先回去,说随后通知他。又过了一星期,物流公司仍没有回音,李先生再次来到物流公司。这次是另一位负责人接待了他,并称上次接待他的那位负责人刚辞职。这位负责人调出监控录像,显示李先生的货的确已经送了过来。如果这么长时间对方没有收到货,那就确定是丢了。 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李先生和当时的提货单。上面的注意事项中第1条写道,本部实行保价运输:请顾客按实价投保(运费不含保费),货物丢失、损坏按保险费赔偿。不参加保险者,按运费的3倍赔偿。李先生说,他当时没有交保险费,虽说也有责任,但这样的赔偿标准他认为不合理。“丢了货双方都有责任,至少应该对半来赔。”李先生说。 随后,记者随同李先生来到老鸿运物流公司,负责接待的一位王经理说,他们公司已经营了十几年,如果说丢失一两件货物的话,他认为有可能。但如果整批货都丢了,这样的事情还从未发生过。由于公司的监控录像只保存一个月,而李先生的情况已过去两个多月了,所以无法察看监控录像。现在他只能联系公司回货部看货物有没有退回来。 今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王经理,王经理说回货部没有李先生的货。现在的赔偿方法就是按照运费的5倍赔偿,如果李先生不同意,那就再商量。虽然李先生称他的货物价值900元,但因未向他们提供货物的收据,所以还是说不清楚。 其实,像李先生这种通过物流丢失货物常州货运www.xinshun56.net情况并非个例,之前本报也曾报道过类似事件,同样是在赔偿问题上双方意见不一致。在此,王经理提醒大家,如果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最好参加保险。货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保险费按千分之三收取。就拿李先生所发的货来说,保险费是3元。如果当时李先生上了保险,丢失货物后物流公司就应该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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