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到石家庄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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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到石家庄物流 给“代收货款”

作者:常州到石家庄物流公司 上传时间:2015-5-13 浏览次数:

拆迁多、拿地难,要解决郑州本土零担物流业反映的现实问题,恐怕还需时日。而对于与跑路直接相关的代收货款业务监管,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代收货款管理办法”,设置“代收货款”业务门槛,并交保证金,数额可根据企业“代收货款”单位时间内的金额量进行浮动。

对物流企业用地整体规划

“之前联通物流也跑路了。”近日,不同的商户和市场方人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位于郑州的联通货运公司也“跑路”了。

实际上,这段时间,河南商报对去年以来郑州多家物流公司出现问题的情况进行关注后,读者还向记者反映了不少货运部“跑路”的案例,记者注意到,这些货运部大多规模很小。

“动机不良的人干物流,卷跑商户货款,又受不到惩处,造成的后果是真正想干物流的人也没有一个好环境。”有商户说,不受监管的物流行业,危害太大。

而郑州本土零担物流行业人士则普遍反映,行业本身就小散乱,还在城市扩围中屡遭拆迁,蒙受损失,有意愿做好物流的业内人士希望能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却因为许多原因导致拿地困难。

“商户的货款跟拆迁确实是两码事,但企业遭遇的也是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物流业人士称,这样才能促进商贸物流业良性发展。

近期,记者连续走访了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等多个部门。

但对于物流业反映的状况,似乎一时难有好的解决办法。

郑州市发改委人士介绍,物流企业遭遇的拆迁问题不好解决,拿地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儿。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人士则介绍,物流企业拿地,需要政府层面先对物流业有一个整体规划,并且编制好明确的用地规划,做到这些,国土部门会想尽办法供应土地。

行业人士呼吁

代收货款专款专用

这些问题不好解决,人们的目光就盯在了与物流跑路直接相关的代收货款监管上。

而在没监管的情况下,商户该怎么办?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秘书长史强和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运营副总经理王玉军都认为,商户应该尽量和规范的物流企业开展业务。

工商部门则称,支持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

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交通运输工商所所长王萌称,工商部门在物流行业监管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审核颁发物流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当物流企业出现问题时,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全社会开放,对企业在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入。

如何解决物流企业跑路难题?王萌特别提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作用,“如果建立起支付平台,不光是物流企业,和物流有关的行业也会形成规范的支付制度,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同时也倒逼物流行业走向正规和有序。”

但王萌同时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立,想法很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困难和风险,“不存在技术问题,但牵涉货物收发方、物流企业、政府、第三方平台等各方利益,在信用和利益分配上会存在争议。”

“工商、运管、公安等部门还可把物流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等详细情况落实清楚。”中国国际商会河南物流商会秘书长、河南百友汇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伯合认为,需要加强对物流行业的监管。“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他说,可以由银行对物流公司的代收货款进行监管,并强制专款专用,此外物流公司还需要信用担保。

建议国家部委研究制定

“代收货款管理办法”

而在采访中,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人士对加强代收货款业务监管的建议则更系统。

该人士向记者提供了书面材料,其中说,2014年11月份以来,郑州市频发的几起群体性事件,又一次提醒亟须探讨“代收货款”的金融监管模式。

该部门认为,目前“代收货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物流企业老板及分公司员工挪用代收货款,甚至携款失联。但总体而言,从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便商贸流通,“代收货款”利大于弊,但支付方式、监管方式要升级、改进。

并且,“代收货款”本身已经超出了物流公司业务的范畴,它是物流与金融高度相关的增值服务。物流公司在从事代收货款业务时,实际上具备了“类金融”的性质,代替了原本应该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通过代收货款赢得“浮存现金”,而后挪用于规模扩张,进而带来更大的“浮存现金”,实现进一步发展扩张。

因此,建议由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共同就“代收货款”业务研究制定“代收货款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设置“代收货款”从业门槛、管理规定、监管方式、违规处罚等,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等极端方式禁止这项增值服务。

给“代收货款”设门槛

并交保证金

此外,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建议,还应设置“代收货款”从业准入条件。

比如,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具备完善的“代收货款”管理制度及信息化管理手段、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不良诚信记录等条件,运输合同双方还须明确约定“代收货款”的返还时限、手续费标准等。

并且,从事“代收货款”业务的物流企业必须向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缴纳“代收货款”保证金,数额可根据企业“代收货款”单位时间内的金额量进行浮动。

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建议,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定、监管方式和处罚制度——主要是针对“代收货款”的操作流程、返还时间及信息化对接的监管做出相关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严重违规者取消其开展“代收货款”业务的资格,直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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